资产类型 | 来源 |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类型 | 金融资产 | |
选择类目 | 债权 | |
基本描述 | 名称 | 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债权包 |
资产属性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 | |
资产详细描述 | 上述债权包内共计3笔债权,截至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债权金额合计519,348,051.99元,其中本金242,051,839.66元,欠息277,296,212.33元,其中黄河能源集团担保方式为质押+保证,赤峰白领傢俬有限责任公司、赤峰鑫业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该债权目前在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详细情况见债权清单。 |
债权转让清单 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 单位: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欠息 | 债权合计 | 法定代表人 | 债务人注册地址 | 债务人经营范围 | 债务人所属行业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 | 抵/质押物 |
1 | 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6,880,949.57 | 273,818,330.11 | 500,699,279.68 | 马文义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 | 焦炭、钢材等 | 零售业 | 质押 + 保证 | 内蒙古乌海市万源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黄河集团持有乌海市摩尔沟煤炭有限公司91.08%的股权作质押,担保金额30000万元。 |
2 | 赤峰白领傢俬有限责任公司 | 4,945,684.56 | 948,939.22 | 5,894,623.78 | 高玉成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城郊乡钢铁西街路南(西城市场临街楼) | 家具、针纺织品、办公用品销售等 | 零售业 | 抵押 + 保证 | 高玉成及其配偶韩敏 | 高玉成个人拥有的房产,房屋坐落于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西街路南,规划用途:商业,建筑结构:钢混,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2层,建成年代:2004年,建筑面积1450.91平方米 |
3 | 赤峰鑫业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10,225,205.53 | 2,528,943.00 | 12,754,148.53 | 王振江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3幢 |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的研发、推广等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抵押 + 保证 | 吕晓莹 | 赤峰鑫业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3宗办公用房、工业厂房及4宗工业用地,其中办公用房1164.73平方米,工业用房4091.88平方米、工业用地39201.95平方米。 |
合计 | 242,051,839.66 | 277,296,212.33 | 519,348,051.99 |
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包瑕疵告知函
合格投资者:
经我公司内部法律审查和尽职调查,拟转让的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包及其从权利可能或不限于存在以下瑕疵,现提示如下:
一、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该笔债权由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黄河集团”)股权收益权理财业务并表后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1、债权的由来
2013年,黄河集团以持有的乌海市摩尔沟煤炭有限公司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委托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公司”)成立3亿元股权收益权信托计划,采用“理财+信托”业务模式申请总行理财投资该股权收益权信托计划,2013年12月20日实现投放。信托合同期限为五年(自 2013年12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止)。担保方式为:质押+保证,保证人内蒙古乌海市万源露天煤业有限公司,黄河集团持有乌海市摩尔沟煤炭有限公司91.08%的股权作质押。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以下简称“工行私人银行部”)与英大公司于2013年签订了《乌海市摩尔沟煤炭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单一信托计划投资协议》(合同编号:YDXTXSXT [2013] 034-01),合同约定就工行私人银行部投资乌海市摩尔沟煤炭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单一信托,英大公司为受托人,工行私人银行部向英大公司支付投资款叁亿元整,工行私人银行部作为该信托的投资人,亦为该信托的受益人,享有该信托受益权。
2016年12月28日,工商银行在全球信贷管理系统中将该企业24000万元的表外融资业务进行风险分类为CR4类(风险类)。
2020年12月22日,根据银保监会表外业务管理要求,工行私人银行部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以下简称“乌海分行”)签订了《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将全部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给了乌海分行。
乌海分行将该笔股权收益权信托计划本金23288.09万元,滞纳金、欠息等26257.55万元转入表内贷款科目核算, 转入后贷款本金23288. 09万元,表外欠息26257.55万元,五级分类为损失。
2021年10月27日 ,乌海分行、英大公司、黄河集团、 内蒙古乌海市万源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英大公司将其对黄河集团、内蒙古乌海市万源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由乌海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乌仲裁字第8号裁决书确定的债权、《质押合同》项下的股权及股权收益权的质押权利、至信托财产转让之日止的信托收入(含投资本金)及违约金等全部权益转让给乌海分行。
2、债权现状
2019年2月27日,英大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乌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乌海市仲裁委员会出具[2019]乌仲裁字第8号仲裁书,仲裁内容为:①被申请人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申请人英大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支付信托收入282576232. 97元,违约金83092337.30元,合计 365668570.27元。②被申请人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申请人英大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支付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信托财产变现之日止的信托收入及信托收入(含 投资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信托收入和违约金按 照信托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③被申请人内蒙古乌海 市万源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①②)项由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承担的债务向申请人英大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申请人英大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对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乌海市摩尔沟煤炭有限公司91.0843%的股权以及股权收益权,有权以协商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019年9月9日,英大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院于2019年12月5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19] 内03执14号之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10月29日,乌海分行向债务人黄河集团和保证人内蒙古乌海市万源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送达了债务催收函、承担保证责任告知书,并取得回执。
2021年11月18日,乌海分行已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和变更执行主体的申请,法院初审后要求补充 相关资料后,即可受理。
截至2021年10月31日,该笔贷款本息合计50069.93万元,其中:贷款本金22688.09万元,表外欠息27381.83万元,五级分类为损失。
二、赤峰鑫业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给我行提供的抵押物相关权证记载土地面积不 一致,赤红国用(2013)字第09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载明土地面积为17148.13m2,而蒙(2018)赤峰市不动产证明第1019352号《不动产登记证书》记载宗地面积为16447.21㎡。
出价方 | 价格 | 状态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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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60,000 | 出局 | 2022年01月26日 17:13:32 |